认定材料
1.受伤害职工的身份证明。
2.医疗诊断证明书或职业病诊断(鉴定) 证明书。
3.职工受伤害或者诊断患职业病时与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
4.聘用合同或者其他存在人事、劳动关系的证明。
其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还应当分别提交相应证明材料:
1.职工死亡的,提交死亡证明。
因履行工作职责受到暴力等意外伤害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其他相关证明;
因工外出期间,由于工作原因受到伤害或者发生事故下落不明的,提交公安部门的证明或者相关部门的证明;
上下班途中受到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的,应当提交公安交管部门、铁道等法律、法规授权部门的责任认定文件或人民法院判决书。
突发疾病死亡或者在48小时之内经抢救无效死亡的,提交医疗机构的抢救证明或其他有关证明;
在抢险救灾等维护国家利益、公共利益活动中受到伤害的,提交民政部门或者其他相关部门的证明;
属于因战、因公负伤致残的转业、复员军人,旧伤复发的,提交《革 命伤残军人证》及劳动能力鉴定机构对旧伤复发的确认文书。
天津社保中心详解工伤认定热点
认定流程
1.申请
职工提出:
职工或直系亲属在事故伤害发生之日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1年内提出。
用人单位提出:
用人单位应当自事故之日或者是被诊断,鉴定为职业病之日起30日内提出。
2.受理
3.调查
4.作出决定
5.送达
6.复议及诉讼
更详细的 工伤认定流程(图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