教育部门在2015年6月30日发布了关于《严禁中小学校和任职中小学老师有偿补课的限定》通知。 《严禁中小学校和任职中小学老师有偿补课的限定》的通知中告知各地教育部门要将任职老师可否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作为年度考核、职务评审、职位聘用、实施奖惩的重要依据,实行一票否决制。中小学校主管要带头执行限定,坚决杜绝学校组织或参与有偿补课做法,并加强对老师从教做法的管理。积极构建学校、老师、学生、家长及社会广泛参与的监督体系,畅通和公开投诉渠道,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教育部公布统一监督投诉电话:、;投诉邮箱:。 文件原文地址:cA107002201507_19261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