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行政强制措施由法律设定。
2、尚未制定法律,且属于国务院行政管理职权事项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冻结存款、汇款;以及应当由复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
3、尚未制定法律、行政法规,且属于地方性事务的,地方性法规可以设定查封场所、设施或者财物;扣押财物的行政强制措施。
4、法律、法规以外的其他规范性文件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
5、法律对行政强制措施的对象、条件、种类作了规定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不得作出扩制大规定。
6、法律中未设定行政强制措施的,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不得设定行政强制措施。但是,法律规定特定事项由行政法规规定具体管理措施的,行政法规可以设定除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冻结存款、汇款和应当由法律规定的行政强制措施以外的其他行政强制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