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对于兼职中介工伤纠纷的处理方法如下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1条规定,只要与职工存在劳动关系,用人单位就必须为职工办理工伤保险。原劳动部《关于实施〈工伤保险条例〉若干问题的意见》(劳社部函〔2004〕256号)第1条则规定得更加明确:“职工在两个或两个以上用人单位同时就业的,各用人单位应当分别为职工缴纳工伤保险费。”鉴于尚某系同时在甲、乙公司就业,分别存在劳动关系,两家公司自然具有分别为他办理工伤保险的义务。 另一方面,尚某在去乙公司上班途中遭遇交通事故受伤,有权向乙公司索要工伤赔偿。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工伤保险行政案件若干问题的规定》第3条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认定下列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单位的,人民法院应予支持:
(一)职工与两个或两个以上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工伤事故发生时,职工为之工作的单位为承担工伤保险责任的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