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卖方违约,违约方应当赔偿房抄屋差价损失。
《合同法》规定,当事人应当按照约定全面履行自己的义务。 作为房屋交易双方当事人应当遵袭循诚实信用原则,根据合同的性质、目的和交易习惯履行百及时全面地履行自己的义务。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当事人一方迟延履行主要债务,经催告后在合度理期限内仍未履行的,当事人可以解除合同。
根据上述知法律规定你可以依据双方所签订的房屋买卖合同,选择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并追究卖方给你造成的损失、迟延履行责任,也可以合理地催告后解除与对方的买卖道合同并追究对方的违约责任。二者你可以选择其一行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