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这个情况的话肯定是需要本人进行公证办理的,但是特殊情况除外。
继承委托公证办理所需材料:
1、委托人的身份证明材料原件:自然人提供身份证件、户口本,集体户籍的申请人提供《常住人口登记卡》本人页原件及经过户籍所在单位盖章的首页复印件;
2、受托人提供身份证复印件;
3、被继承人的死亡证明;
4、委托人与被继承人的关系证明;
5、房产证原件、商品房买卖合同、存折存单等遗产权利凭证;
6、如遗产属于被继承人与其配偶的夫妻共有财产,且遗产在被继承人配偶名下的,还需提供被继承人的结婚证;
7、如遗产是公司股权的,需提供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公司章程复印件盖公司公章;
8、委托书文本(公证处可提供代书);
9、如果您所提供的证据材料不足以证明所申办公证事项时,请根据公证员的要求补充证明材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