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省工伤认定管理办法》首先明确规定提出工伤认定申请所需资料:办法第三条规定,用人单位或职工申请工伤认定应提供工伤认定申请表、劳动(聘用)合同文本复印件或者与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关系(包括事实劳动关系)、人事关系的其他证明材料以及医疗机构出具的受伤后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证明书(或者职业病诊断鉴定书)等。第二明确工伤认定期限:办法规定,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60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出具《认定工伤决定书》或者《不予认定工伤决定书》。启动工伤认定简易程序的,社会保险行政部门应当自受理工伤认定申请之日起 15 日内作出工伤认定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