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刑法条文] 第二百七十六条 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
[司法解释] 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
(一)》 第三十四条 [破坏生产经营案(刑法第二百七十六条)]由于泄愤报复或者其他个人目的,毁坏机器设备、残害耕畜或者以其他方法破坏生产经营,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造成公私财物损失五千元以上的;
(二)破坏生产经营三次以上的;?
(三)纠集三人以上公然破坏生产经营的;?
(四)其他破坏生产经营应予追究刑事责任的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