谓终止商品房买卖合同,实际是指解除商品房买卖合同。
一方面,出卖人和买受人可以协商解除合同,另一方面,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商品房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商品房销售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以下几种情况买受人可以解除合同:
一、开发商擅自变更规划设计;
二、商品房面积误差过大;
三、商品房套型误差;
四、贷款申请未获批准;
五、开发商迟延交楼;
六、商品房质量存在问题;
七、因房屋质量问题严重影响正常居住使用,购房者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和赔偿损失。质量缺陷无法以修理、替换、降价的方法予以补救,或补救成本过高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