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的,以房抵债,从法律层面上来说,归属于确定抵债物——房屋的以物抵债行为,实质上是以物抵债即代物清偿的一种。关于代物清偿的概念,学者认为,代物清偿是指债务人以异种给付代替原债所约定的给付并完成物权的转移,从而使原债消灭。关于本文所要讨论的以房抵债的概念,笔者参照代物清偿的概念来确定,以房抵债指的是当事人双方达成变更原债的履行方式,以房屋抵偿原债的合意,约定以债务人或经第三人同意的第三人所有的房屋折价抵偿原先的债务,并根据合意将房屋产权转移至债权人名下的行为。在实践中,当事人双方达成以房抵债合意的表现形式多样,例如签订以房抵债协议、房屋买卖合同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