销售业绩不达标,不是不能胜任工作,不可以辞退。但连续数月不达标的,当是不能胜任工作,用人单位不可以直接辞退,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之后,依然不能达标的,提前天书面通知或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应当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的销售任务应当确定合理,即绝大部分人员能够在法定工作时间内完成。
《劳动合同法》
第四十条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