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交易双方签署协议时遇到房子维修基金是不是应由买家付出时,通常的解决办法是经由交易双方洽谈终究达到一致。通常会有四种处理办法:
(1)房子业主将房子维修基金无偿顺延给下个买家
(2)交易双方经过洽谈客户与业主一同承当这笔费用,即客户付出原业主所交纳房子维修基金费用的50%。
(3)交易双方经过洽谈按必定份额付出房子维修基金费用。份额公式为(房子产权年限-原业主所购房子与出售房子的时间差)/房子产权年限。(注:通常房子产权年限为70年)
(4)房子业主不同意将房子维修基金无偿顺延给客户也不想按份额与客户分管这笔费用,那么购房者如采购该套房子则需承当原业主最初购房时所交纳的这笔房子维修基金费用。
交易双方能够经过上述几种洽谈办法处理公共维修基金疑问,不过通常状况下,公共维修基金通常都是业主无偿顺延给客户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