开发商违反提前约定时可解除。在签订购房合同时,您可在合同中与开发商约定某些解除购房合同的条件(如绿化、保安、购物、医疗、学校等住房配套设施应达到什么程度),当交房时这些条件达不到时,您可要求解除合同,退房退款。我国《合同法》第九十三条规定,“当事人可以约定一方解除合同的条件。解除合同的条件成立时,解除权人可以解除合同。”可见,当商品房买卖合同中约定的解除条件出现时,买房人有权根据合同法的有关规定行使解除合同的权利。同时,《合同法》第九十七条还规定:“合同解除后,尚未履行的,终止履行;已经履行的,根据履行情况和合同性质,当事人可以要求恢复原状、采取其他补救措施,并有权要求赔偿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