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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谁承担

帮助5人 4.7w浏览 匿名 2020-08-11 西藏林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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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如果买受人不接受或不及时接受符合合同的标的物,或不创造条件协助出卖人按约定交付标的物,则构成违约。在通常情形下,买受人在接受交付的同时接受了标的物的风险,当买受人违约时,势必使标的物滞留于出卖人手中,如仍以交付确定标的物风险转移,则对出卖人来讲是不公正的。我国《合同法》第143条和第146条分别规定:“因买受人的原因致使标的物不能按照约定的期限交付的,买受人应当自违反约定之日起承担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出卖人按照约定或者依照本法
    第一百四十一条
    第三款
    第二项的规定将标的物置于交付地点,买受人违反约定没有收取的,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自违反约定之日起由买受人承担”。这就是说,当出卖人按约履行交付义务时,买受人因自己原因不能接受交付,即便是他没有占有标的物,标的物仍在出卖人或出卖人代理人的手中,买受人仍要对标的物风险负责。
    全文
    6 2020-08-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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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谁承担
买卖合同风险在货物交付前由卖方承担,在货物交付后由买方承担。如果是因为买方没有在约定的时间接收货物,那么货物毁损灭失的风险还是由买方承担;出卖人按照约定将标的物运送至买受人指定地点并交付给承运人后,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买受人承担。请一起通过下文具体了解“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谁承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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提存期间,提存物毁损灭火的风险由谁承担
我国法律对于维护公民的合法权益是有很多相关规定的,我们可以利用法律来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不受侵害。如果您生活中遇到了法律方面的问题,可以通过本篇文章的内容来了解一些和提存期间,提存物毁损灭火的风险由谁承担相关的法律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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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卖合同中标的物毁损灭失的风险由谁承担?
根据现有的相关法律解释来看,如果是合同将标的物送至承运人后标的物进行损毁那么损毁的责任由买受人进行承担,但是如果买受人和承运人有相关的合同规定的话,那么就根据合同来进行判断。但是如果在交给承运人之前就已经损毁的话,并且没有告知买受人,那么就由出卖人进行承担赔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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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同事务
劳动仲裁工资的举证责任是谁的
[律师回复] 解析:
在劳动纠纷中,关于用人单位是否应承担工资争议的举证责任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做出了明确规定。
该法强调当事人负有证明其主张成立的责任,即提供劳动争议相关证据是当事人不可推卸的义务。
如果与争议事项相关的证据由用人单位进行管理,那么用人单位就有责任提供这些证据以支持其观点;
反之,如用人单位未能提供相关证据,则需承担由此产生的不利法律后果。
尽管仲裁法并未对劳动争议案件中劳动者工资标准的举证责任作出明确规定,但是我们可以通过参考现行的其他法律法规来寻找答案。
根据劳动部发布的《工资支付暂行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以书面形式详细记录支付给劳动者工资的具体数额、发放日期以及收款人的姓名及签名等信息,并且需要将这些记录妥善保管至少两年以便备查。
此外,用人单位在向劳动者支付工资时,还须向劳动者提供个人工资清单,以确保工资支付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六条
发生劳动争议,当事人对自己提出的主张,有责任提供证据。与争议事项有关的证据属于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用人单位应当提供;用人单位不提供的,应当承担不利后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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追尾车辆怎么定损
[律师回复] 解析:
当遇到汽车追尾事件时,您需要遵循以下标准的定损流程:
首先,立即拨打当地警方的电话进行报案,同时记录下对方车辆的车牌号码以及投诉信息。
其次,确保对事故现场进行详细拍照并保存好对方提供的联系人资料。
再次,携带由警方出具的交通事故认定书以及现场勘验单前往指定的4S门店或对方的保险公司定损中心进行定损鉴定。
在此过程中,请务必携带您的机动车强制险凭证、行驶证件、驾驶执照、个人身份证明文件等必要材料。
在完成车辆定损之后,您便可以开始进行维修工作。
待维修完毕后,与对方车主进行交涉,如果对方所支付的赔偿金低于实际维修费用,您有权拒绝接受,并继续与之协商解决方案。
若双方无法达成共识,您还可以选择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身权益。
法律依据:
《道路交通事故处理程序规定》第四十二条
投保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强制保险的车辆发生道路交通事故,因抢救受伤人员需要保险公司支付抢救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保险公司。
抢救受伤人员需要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垫付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书面通知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
道路交通事故造成人员死亡需要救助基金垫付丧葬费用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在送达尸体处理通知书的同时,告知受害人亲属向道路交通事故社会救助基金管理机构提出书面垫付申请。
帮别人贷款有哪些潜在风险
[律师回复] 解析:
1.信用风险:
作为提供贷款服务的一方,您可能会在借款人未能按照约定按时归还本金及利息的过程中遭遇困境。
若借款人未能履行还款义务,所有未偿付欠款的支付责任将落到您的肩上。
2.法律风险:
在开展贷款业务的过程中,您需要严格遵循相关的法律法规,否则可能会招致法律诉讼或其他形式的法律责任。
例如,未经合法授权或取得相应执照而擅自从事放贷业务,这可能被视为违法行为。
3.借款人失踪风险:
当您向某人提供贷款之后,若此人突然消失无踪,您将面临着收回借款的巨大挑战。
倘若您缺乏适当的合同协议以及法律程序以保障自身权益,那么您可能永远无法追回所借出的款项。
4.信任风险:
在为他人提供贷款协助的过程中,您有可能会遇到一些并非真实借款人的人士,他们实际上是骗子或欺诈者。
这些不法分子可能会利用您的善意,骗取您的财产甚至个人隐私信息,从而给您造成严重的经济损失。
法律依据:
《民法典》第六百九十九条
同一债务有两个以上保证人的,保证人应当按照保证合同约定的保证份额,承担保证责任;没有约定保证份额的,债权人可以请求任何一个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第六百八十八条
当事人在保证合同中约定保证人和债务人对债务承担连带责任的,为连带责任保证。连带责任保证的债务人不履行到期债务或者发生当事人约定的情形时,债权人可以请求债务人履行债务,也可以请求保证人在其保证范围内承担保证责任。
汽车被烧毁了什么都没有报废
[律师回复] 解析:
根据国家公安部依据相应的法律法规而出台的规定,如因交通事故等特定原因致使无法在登记地完成报废机动车的交售工作,那么机动车所有者便可在车辆被批准报废的地点,即车辆报废地的机动车回收企业进行机动车的交售,并且在完成这一步骤之后,需向车辆报废所在地的车管所申请开具机动车异地解体证明文件。
然后,机动车所有者必须持有这份机动车异地解体证明文件,前往其机动车登记所在地区的车管所进行注销登记的申请,同时需要提交以下五项必要的材料:
1.《机动车停驶/复驶/注销登记申请表》;
2.机动车登记证书;
3.行驶证;
4.号牌;
5.机动车异地解体证明以及机动车解体后的照片。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一百条
驾驶拼装的机动车或者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公安机关交通管理部门应当予以收缴,强制报废。
对驾驶前款所列机动车上道路行驶的驾驶人,处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罚款,并吊销机动车驾驶证。
出售已达到报废标准的机动车的,没收违法所得,处销售金额等额的罚款,对该机动车依照本条第一款的规定处理。
《机动车登记规定》规定机动车所有人可以向车辆所在地机动车回收企业交售报废机动车。
企业在机动车解体后七日内将申请表、机动车登记证书、号牌、行驶证和《报废机动车回收证明》副本提交报废地车辆管理所,申请注销登记。
然后市车管所出具注销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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故意损毁他人财物由我国的公安机关认定。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的,才构成犯罪。因此,是否数额较大或者情节严重,则是区分罪与非罪的界限。故意毁坏公私财物,数额较小、情节较轻的,则属一般违法行为,应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的规定,给予拘留或警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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损害赔偿
起诉保险公司诉讼费谁出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保险公司是否应当承担诉讼费用的问题,需要依据案件最终的审理判决结果进行判断。
根据现行相关法律法规的明确规定,诉讼费用原则上应由败诉方自行负担,但如胜诉方愿意主动承担相关费用则不在此限。
在当事人之间存在部分胜诉和部分败诉情形时,人民法院会根据案件的实际情况,依法裁定双方各自负担相应的诉讼费用金额。
对于共同诉讼的当事人而言,若败诉,人民法院将根据各当事人与诉讼标的之间的利益关系,依法裁定各方各自负担相应的诉讼费用金额。
法律依据: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诉讼费用交纳办法》第二十九条
诉讼费用由败诉方负担,胜诉方自愿承担的除外。
部分胜诉、部分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共同诉讼当事人败诉的,人民法院根据其对诉讼标的的利害关系,决定当事人各自负担的诉讼费用数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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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天无理由退货刮开防伪码还能退款吗
[律师回复] 解析:
您有权选择退货。
自签收之日起满7个自然日之内,若商品存有质量上的瑕疵,皆可获得退货服务。
如果卖家对于退货要求持不同意见,您只需向相关平台提交退款申请即可,等待后续处理过程。
若卖家最终同意退款,您只需要将该商品原封不动地邮寄回商家即可完成退货程序。
倘若卖家拒绝退货请求,您亦可求助于申通客服介入解决此事,将存在质量问题的商品照片上传至举证系统进行佐证,接下来只需要耐心等待小二作出裁决便好。
一般来说,只要您提供的图片真实反映出问题,那么退款申请应当能够得到支持。
所谓“七天无理由”原则,从您收到商品的那一天开始计算,在此期间内,如您对所购买之物没有喜爱的感觉,均可选择退货。
值得注意的是,即使您已经点击确认收货按钮,也仍然可以选择退货。
关于换货事宜,在收货当时应确保货物的外包装、配件、标签等齐全无误;
采购回来的货物如已被清洗过,导致无法进行二次销售的情况下,将不能享受退货或者换货政策;
对于所有订单中的特殊尺寸商品都不能进行退换;
成人用品等特殊商品一旦受到拆封或者使用,也将无法享有退货或者换货的权利。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第四十条
售出的产品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销售者应当负责修理、更换、退货;
给购买产品的消费者造成损失的,销售者应当赔偿损失:
(一)不具备产品应当具备的使用性能而事先未作说明的;
(二)不符合在产品或者其包装上注明采用的产品标准的;
(三)不符合以产品说明、实物样品等方式表明的质量状况的。
销售者依照前款规定负责修理、更换、退货、赔偿损失后,属于生产者的责任或者属于向销售者提供产品的其他销售者(以下简称供货者)的责任的,销售者有权向生产者、供货者追偿。
销售者未按照第一款规定给予修理、更换、退货或者赔偿损失的,由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责令改正。
生产者之间,销售者之间,生产者与销售者之间订立的买卖合同、承揽合同有不同约定的,合同当事人按照合同约定执行。
学生上体育课打闹受伤责任在谁
[律师回复] 解析:
关于体育课上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责任的划分问题,应根据实际情形加以细致地分析判断。
首先,对于八岁以下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体育课上遭受的伤害,依据现行法律法规,学校或其他教育培训机构须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然而,若能充分举证证实其已经尽到教育监管之责,则不应承担侵权责任。
其次,对于年龄介于八至十八岁之间的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体育课上所受的伤害,若学校未能履行教育管理职责,则需承担相应的侵权责任;
反之,若已尽职尽责,则无需承担任何责任。
至于体育课上发生的意外伤害事故,体育教师是否负有责任,这需要根据相关当事人的行为以及这些行为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来依法进行判定。
当学生在校园内受到伤害时,学校或其他教育培训机构如未能尽到教育、管理之责,便应对此承担侵权责任。
若由于学校、学生或其他相关当事人的过失导致学生伤害事故的发生,相关当事人应根据各自行为过错程度的比例及其与损害结果之间的因果关系,承担相应的责任。
若当事人的行为是损害后果发生的主要原因,则应承担主要责任;
反之,若当事人的行为是非主要原因,则仅需承担相应的责任。
法律依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九条
【教育机构的过错推定责任】无民事行为能力人在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人身损害的,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但是,能够证明尽到教育、管理职责的,不承担侵权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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