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证明范本兹有同志,身份证号:,系我单位(正式、聘用)工作人员,进入我单位工作时间为年月,现任职务为。经核实,该同志月均收入,月税金支出。月均实收收入合计(含住房公积金)。我单位保证上述情况真实无误。本证明一式两份,国家机关住房积金管理中心(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国家机关分中心)、住房公积金贷款经办银行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特此证明。人事(劳资)部门公章年月日备注:
1、单位全称:
2、法定地址:单位性质:
3、人事(劳资)部门负责人姓名:
4、联系电话:邮政编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