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伙殴打他人,属于违反治安管理的违法行为,由公安机关根据具体情节对共同违法行为人分别予以治安处罚。对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受到行政处罚后违法行为人在处罚的公安机关留有违法记录,对本人入伍、招录公务员等在时会受到影响。法律依据:《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三条殴打他人的,或者故意伤害他人身体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并处二百元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轻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十日以上十五日以下拘留,并处五百元以上一千元以下罚款:
(一)结伙殴打、伤害他人的;
(二)殴打、伤害残疾人、孕妇、不满十四周岁的人或者六十周岁以上的人的;
(三)多次殴打、伤害他人或者一次殴打、伤害多人的。第八条违反治安管理的行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人或者其监护人应当依法承担民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