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上海企业退休人员丧葬费标准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上海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站便民问答r《企业离、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可以享受哪些待遇》r答:本市企业离、退休人员因病、非因工死亡后,可以享受由养老保险统筹基金支付的下列待遇: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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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丧葬补助金:标准为2个月的上年全市职工月平均工资;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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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供养直系亲属一次性救济金:按本人死亡前的月基本养老金确定。其中:供养1人者,为6个月;供养2人者,为9个月;供养3人及以上者,为12个月;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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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供养直系亲属生活困难补助费:从2013年4月起,仍按每人每月570元执行;孤寡老人或者孤儿的,增加30%。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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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2010年1月1日起,企业退休人员因病或非因工死亡后,在执行原政策规定的基础上,增发一次性救济费6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