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司搬迁到外地,或者虽然在本身行政区域,但不能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或者企业没有提供免费交通工具的,员工不去享有经济补偿金。r 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r 《关于做好企业转型升级过程中劳资纠纷预防处理工作的意见》r 粤人社规〔2013〕3号r (三)关于劳动合同继续履行问题。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三条的规定,企业变更名称、法定代表人、主要负责人或者投资人(股东)等事项,不影响劳动合同的履行。根据《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四条的规定,企业发生合并或者分立等情况,原劳动合同继续有效,劳动合同由承继其权利和义务的企业继续履行。rr “三来一补”企业转型登记为企业法人后,劳动合同由承继权利义务的新企业继续履行。r 企业在本市行政区域内搬迁,职工上下班可乘坐本市公共交通工具,或企业提供交通补贴、免费交通工具接送等便利条件,对职工生活未造成明显影响的,劳动合同继续履行。r 原劳动合同继续履行的,企业不需支付经济补偿。企业与职工应当按照劳动合同的约定,全面履行各自的义务,企业不得擅自降低职工薪酬待遇;职工的本企业工作年限连续计算,双方可在劳动合同或以其他书面形式注明职工在本企业的工作年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