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农村耕地能否私自买卖?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农村集体土地归集体所有,不能私自买卖。尤其是耕地,必须要通过村委会或有关部门的批准。如果私自买卖,即使签署了合同,合同也是无效的。 根据《土地管理法》第十条的规定: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依法属于村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委员会经营、管理;已经分别属于村内两个以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的农民集体所有的,由村内各该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或者村民小组经营、管理;已经属于乡(镇)农民集体所有的,由乡(镇)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根据《合同法》第五十八条的规定:合同无效或者被撤销后,因该合同取得的财产,应当予以返还;不能返还或者没有必要返还的,应当折价补偿。有过错的一方应当赔偿对方因此所受到的损失,双方都有过错的,应当各自承担相应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