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你朋友的儿子只有15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根据《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订立的合同,经法定代理人追认后,该合同有效,但纯获利益的合同或者与其年龄、智力、精神健康状况相适应而订立的合同,不必经法定代理人追认。相对人可以催告法定代理人在一个月内予以追认。法定代理人未作表示的,视为拒绝追认。合同被追认之前,善意相对人有撤销的权利。撤销应当以通知的方式作出。” 由此可见,你朋友的儿子作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签订的合同,效力待定。经法定代理人,也是其父母追认,合同自始有效;法定代理人拒绝追认的,合同自始无效。你朋友对其儿子与电脑公司签订的买卖合同拒绝追认,故该合同是无效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