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其实对于一般案件而言,原告向人民申请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案件都是可以再次的,根据民事诉讼法司法解释
第二百一十四条的规定: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也就是说,在没有对案件事实进行审理而是因为程序问题撤诉或按撤诉处理后,原告是可以再一次的,在民间借贷纠纷中,再一次并没有时间上的限制。
在民间借贷的实务中,有时虽然原告了,但是被告积极履行了部分还款义务或者与原告达成和解,原告就申请了撤诉,但是若被告没有按照约定继续还款或未按照新的协议履行还款义务,原告可以在催告无效后再一次向提讼。
法律依据:
《最高关于适用民事诉讼法的解释》第二百一十四条
原告撤诉或者人民按撤诉处理后,原告以同一诉讼请求再次的,人民法院应予受理。原告撤诉或者按撤诉处理的离婚案件,没有新情况、新理由,六个月内又的,比照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二十四条
第七项的规定不予受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