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不动产登记的角度分析,房屋已经确定为恋爱双方共有。双方终止恋爱关系后分割共有财产,符合重大理由需要分割的情形。共有关系终止时,对共有财产的分割,有协议的按协议处理;没有协议的,应当考虑共有人对共有财产的贡献大小,适当照顾共有人生产、生活的实际需要等情况,合理确定未出资方的份额,一般以10%到30%的份额为宜。
六、离婚协议书上明确,其他财产归各自所有,离婚后一方要求分割另一方名下财产的处理双方在离婚协议中已经明确约定其他财产归各自所有的,表明双方已对财产作了相应的处理,离婚后一方要求分割另一方名下财产的,不予支持,但原告提供证据证明被告离婚是隐瞒财产,并要求分割隐瞒财产的除外。
七、当事人各方对共有房屋价值意见不
一,但又不申请评估的处理当事人对分割共有房屋价值意见不
一,但又不申请评估的,不能简单驳回原告诉请,应进行必要的释明,促使当事人提出委托评估的深情。经释明,当事人仍不提出申请的,法官可通过咨询房产中介公司或评估公司(至少两家)的意见,综合分析后予以酌定,并须在裁判文书中阐明理由。
八、分家析产案件中评估费、诉讼费的承担分家析产案件的评估费、诉讼费,由共有人按析产中获得的财产份额进行分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