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检察院、公安部出台的《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下称《规定(二)》)第27条规定,凡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等数额在1百万元以上的,或者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等给银行或其他金融机构造成直接经济损失数额在20万元以上的,或者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多次以欺骗手段取得贷款的,以及其他给金融机构造成重大损失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情形,应予立案追诉。贷款诈骗的量刑标准有下列情形之一,以非法占有为目的,诈骗银行或者其他金融机构的贷款,数额较大的,构成贷款诈骗罪,贷款诈骗罪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二万元以上二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五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数额特别巨大或者有其他特别严重情节的,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或者无期徒刑,并处五万元以上五十万元以下罚金或者没收财产:
1、编造引进资金、项目等虚假理由的。
2、使用虚假的经济合同的。
3、使用虚假的证明文件的。
4、使用虚假的产权证明作担保或者超出抵押物价值重复担保的。
5、以其他方法诈骗贷款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