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按本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总额。职工个人以本人上年度月平均收入作为缴费工资。职工个人工资收入低于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60%的,以60%为基数缴纳;职工个人工资收入高于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300%的,以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的300%为基数缴纳。超过300%以上的部分,不再作为缴纳基本医疗保险费和核定个人帐户的基数。根据《社会保险法》第六十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行申报、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非因不可抗力等法定事由不得缓缴、减免。职工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由用人单位代扣代缴,用人单位应当按月将缴纳社会保险费的明细情况告知本人。
第八十六条 用人单位未按时足额缴纳社会保险费的,由社会保险费征收机构责令限期缴纳或者补足,并自欠缴之日起,按日加收万分之五的滞纳金;逾期仍不缴纳的,由有关行政部门处欠缴数额一倍以上三倍以下的罚款。建议您向单位所属社保经办机构稽核部门反映。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