住房权益属于房产证登记人合法所有。夫妻离婚时只能协议分割属于两位共有的财产,不能分割属于他人合法拥有的财产。住房登记人是父母,这房子产权就是父母合法所有。小夫妻离婚时不能分割该住房产权。如果小夫妻实际出资买下的这房子,可凭出资证明主张对父母债权,在要回出资款之后,双方可以协议分割分配。
《婚姻法》第三十九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时,由人民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照顾子女和女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夫或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婚姻法》司法解释三第十二条,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双方用夫妻共同财产出资购买以一方父母名义参加房改的房屋,产权登记在一方父母名下,离婚时另一方主张按照夫妻共同财产对该房屋进行分割的,人民不予支持。购买该房屋时的出资,可以作为债权处理。
《物权法》第十七条,不动产权属证书是权利人享有该不动产物权的证明。不动产权属证书记载的事项,应当与不动产登记簿一致;记载不一致的,除有证据证明不动产登记簿确有错误外,以不动产登记簿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