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国家劳动法没有规定实习期多久,但是对试用期有明确规定的。《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 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二者的区别:
1、实习期通常分为两种。一种是指在校学生结合自己的理论知识,参加社会实践工作,以充分提高自身综合素质和工作适应能力的一段时期。它有助于学生提前熟悉即将就职单位的基本情况,给本人和聘用单位相互熟悉、了解的机会。另一种指,想达到某种实战效果或技能,但是不太熟悉或熟练,通过实践和学习这个阶段,达成预期的目的的一段时期。
2、所谓“试用期”,又可称适应期或考察期,受劳动法保护,特指在劳动合同履行初期,合同双方具有一定选择权的期限。毕业生要注意,“试用期”不是“廉价期”,更不是“白用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