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房买卖,卖方应该先进行房产公证然后在进行房产过户手续。
一、二手房交易费用
1、交易服务费建筑面积(平方米)×3元
2、交易印花税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0.05%
3、土地出让金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
4、解困房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
5、商品房土地出让金按基准地价×3%×未交土地出让金的建筑面积
6、分摊费用成交价/总面积×分摊面积×10%(10楼以下)成交价/总面积×分摊面积×20%(10楼以上)
7、个人所得税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1%(房改房自用满五年,且是唯一生活用房的免征)
8、营业税及附加税成交价或评估价(高者)×5.5%(房产证或购买时契税完税证未满二年)
二、房产公证材料
1、居民身份证
2、房屋所有权证或土地使用证
3、商品房销售许可证及买卖房屋合同文本扩展资料:二手房注意事项
1、签订二手房买卖合同时必须明确双方违约责任二手房买卖合同中违约金的比例都有明确条款注明,但对于赔付时间却没有具体款项,这会导致违约方据此拖延支付时间,使条款的实际约束力和执行力下降
2、必须标明付款、过户时间卖方需要明确买方的付款时间,而同时尾款的支付时间有赖于房产过户的日期,因此买方有权利知道房产的过户时间,若逾期则依照实际情况由违约方执行房屋买卖合同中的违约责任。
3、必须注明二手房相关费用的交接时间交接时间的明确是清晰划分责任的关键,同时如果是公房交易,对于物业、供暖等费用的缴纳时间和标准,原房主的单位是否有些既定要求和更改,卖方需要做出的配合和买方需要签署的协议等,都应在合同中明确写明
4、与中介公司签订合同时,必须有代理费明细单经纪公司的代理费越来越受消费者的关心,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一定要要求经纪公司明确写明代理费的用途
5、使用补充协议买卖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如果遇到合同条款不明确,或需要进一步约定时,要在合同相关条款后的空白行或在合同后填写附加条款,会减少后续阶段因意思含混而造成的不便与麻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