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理论上是这样的。职工因与单位发生劳动争议而向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申请劳动仲裁后,如果仲裁胜诉的,只是依的第一步。职工是否能拿到钱,既要看用人单位能否自觉履行,关健还要看用人单位有无履行能力。根据规定,在劳动争议仲裁裁决生效后,如果用人单位不自觉履行的,职工可以向申请执行,但受理执行申请的,并不表示就能保证职工能拿到钱,如果存在特殊情况,在采取了必要的执行措施后,用人单位确实无履行能力的,职工也就无法拿到劳动仲裁裁决的钱了。但是,在正常情况下,只要用人单位在正常经营的,通过的执行,职工取得仲裁裁决的款项应该不会有大的问题。《劳动争议调解仲裁法》第五十一条当事人对发生法律效力的调解书、裁决书,应当依照规定的期限履行。一方当事人逾期不履行的,另一方当事人可以依照民事诉讼法的有关规定向人民申请执行。受理申请的人民应当依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