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确定试用期内不符合录用条件,可以通过对试用期员工进行标准考核,如果不满足试用期要求,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有异议可以反馈到用人单位所在地的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局申请劳动仲裁,用人单位以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需要由人用人单位举证。 相关法律依据: 《劳动合同法》
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
第二十六条
第一款
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第七十七条 劳动者合法权益受到侵害的,有权要求有关部门依法处理,或者依法申请仲裁、提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