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离婚案上诉一般什么样的情况下被发回重审这个问题,解答如下, 上诉案件发回重审的情形有以下五种:
1、原判决认定事实错误,或者原判决认定事实不清,证据不足,二审人民可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重审。(民诉法
第一百五十三条
第一款第(三)项);
2、对当事人在一审中已经提出的诉讼请求,原审人民未作审理、判决的,
第二审人民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时,发回重审;
3、必须参加诉讼的当事人在一审中未参加诉讼,
第二审人民可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予以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4、一审判决不准离婚的案件,上诉后,第二审人民认为应当判决离婚的,可以根据当事人自愿的原则,与子女、财产问题一并调解,调解不成的,发回重审;
5、原判决违反法定程序,可能影响案件的正确判决的,裁定撤销原判决,发回原审人民重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