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照民法理论,所谓侵犯肖像权是指未经权利人许可,擅自适用权利人的肖像盈利的。最关键的就是要有盈利的目的,如果没有则不构成侵犯肖像权。
虽说不构成侵犯肖像权,但并不表示其行为就合法,就不侵犯其他合法权益。比如,按照《治安管理处罚法》第四十二条:有下列行为之一的,处五日以下拘留或者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较重的,处五日以上十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六)偷窥、、窃听、散布他人隐私的。也就是说如果是隐私是需要承担治安处罚的。但如果不是,或的不是隐私,只是随便拍拍,也谈不上违法,顶多也就是道德上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