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今,公司,或者是个人雇请司机开车是十分普遍的。可是确实存在你所说的这个问题,为他人开车发生了交通事故,应该由谁赔偿的问题。不过在实际工作中,一般分为两种情形来处理的。一是,驾驶员事先就与对方签订了相关的安全行车协议,或者是劳动用工合同。对因机动车发生了交通事故后,根据驾驶员的责任大小,相应作出赔偿的约定。责任的认定是以交警出具的《责任认定书》为准。二是,无论是为他人开货车,还是开小车的驾驶员,就没有和对方有任何形式的约定。到了发生了事故后,除了要承担交规所应该承担的法律责任外,经济责任大多都是由雇主买单了。因此,雇主为了要有效地规避风险,在现实中只有在购买了交强险以外,另外还要买足商业险,与此同时,还要为驾驶员购买意外伤害险。所以,你问责任人是属于谁的问题,从以上所讲的内容,就不难知道,驾驶员虽有责任也是十分有限的。因为任何交通事故发生后,当保险公司赔偿不足时,雇主都还是要负连带责任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