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解除劳动用工协议是属于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之一,是可以作为离职证明使用的。无论是离职证明还是解除劳动用工协议都是属于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而新单位需要的也仅仅是解除劳动关系的证明而已。《劳动合同法》第五十条用人单位应当在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时出具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证明,并在十五日内为劳动者办理档案和社会保险关系转移手续。劳动者应当按照双方约定,办理工作交接。用人单位依照本法有关规定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的,在办结工作交接时支付。用人单位对已经解除或者终止的劳动合同的文本,至少保存二年备查。第九十一条用人单位招用与其他用人单位尚未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劳动者,给其他用人单位造成损失的,应当承担连带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