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然可以以此为理由争夺孩子的抚养权。不过我认为这样并不妥当,因为
第一并非法定转移抚养权的事由,
第二说明你对医学不甚了解,
第三这样做不但有歧视嫌疑而且对曾为夫妻的女方是不公平的。你可以从孩子随你生活更有利的角度来争夺孩子的抚养权。比如跟随你生活可以:1得到更好的物质生活条件。2从精神上能给予孩子更多的爱温暖与亲情。3从学习上可以更加进步,受教育的水平更高。4在医疗卫生自然交往课外等等方面更加优于对方。5此外将有比女方更宽松的探视条件,比如可以在约定地点允许女方看望孩子次数可以比女方允许的次数多。以上谨供参考。不过我希望你们最好不要争夺抚养权吧,孩子是双方的血脉结晶,如果双方静下心来好好协商达成一致,而且可以随时善意地探望,为孩子的成长着想岂不更好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