申请公租房的家庭除了到区住房保障部门领取并填写《申请表》和《申请住房保障家庭收入财产及有关信息核查委托书》以外,还需要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和复印件:
1、家庭收入情况的证明材料(有稳定单位的,由工作单位出具收入证明;无业、个体工商户或离退休人员,由所在街道办事处调查后出具收入证明);
2、家庭住房状况的证明材料(租赁合同等证明材料);
3、户籍所有成员的身份证、户口簿;
4、主申请人及共同申请人的婚姻状况证明(婚姻登记部门出具的单身证明、结婚证、离婚证等);
5、依据有关规定不受收入限制及优先保障的家庭,需提供的相关证明材料;
6、申请前5年内将公产或私产房出售用于家庭成员大病治疗的需提供三甲医院的门诊病历、住院记录、检查检验报告等资料。
7、新就业职工需要提供大中专院校毕业证书和劳动合同;外来务工人员需要提供劳动合同和工作单位出具的养老保险缴存证明材料。办理地点:本市市区户籍家庭到户口所在的区住房保障机构申请(如:南关区到南关区住房保障和公用事业服务中心申请),非本市市区户籍的家庭到申请人工作单位所在区住房保障机构申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