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你的问题解答如下, 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
1、如果当事人的子女已经根据户口所在地的计生政策的规定,缴纳过社会抚养费的,就是该村(居)委会的集体经济组织成员,符合条件的情况下,可以享受低保及廉租房待遇;
2、如果只是申报了户口,但没有缴纳过社会抚养费的,一般来说,不能享受低保及廉租房待遇;
3、由于计划生育政策及低保、廉租房等政策,都是地方性政策,当事人可以结合本人的实际情况,具体咨询户口所在村(居)委会的负责人;
4、如果对相关人员的答复有异议的,可以要求出示相关的办理依据,必要时,可以聘请专业人士维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