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般而言,对于私自搭建的违章建筑法律是不予保护的。那么对于违章建筑的拆迁,被拆迁人的权利保护就比较被动。这时更多的需要被拆迁人和拆迁实施单位进行有效协商和沟通。在上海这边,即使是违章建筑,在拆迁时仍然会按照折旧价按照每平方米给予一定的补偿。当然,对于违章建筑的认定一般是看被拆迁人是否履行了合法的批建手续,领取了土地证、房产证等合法权证,没有合法权证,相关部门有备案也可以。但是这也不是绝对的,当时房屋建造时候被拆迁人向相关部门提出过申请,但由于一些历史原因,一直没有批准,这样导致了被拆迁人的建筑物始终没有领取相关权证,针对这种情况,是不应该被认定为违章建筑的,应该给予补偿。当然,各地的操作都会有些出入。你的这种情况比较被动,还是要和拆迁实施单位积极协商。协商不好,并不排除的可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