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担保人应该怎么取消担保问题解答如下, 我国《合同法》第24条的规定将撤销权的行使主体限定为债权人,仅从字面意思上理解,担保人并不属于债权人的范畴。担保人只有在承担了担保责任后,方具备债权人的地位,在此之前,不能说债务人的行为侵害了担保人的“债权”。因此,担保人不能成为撤销权行使的主体。另一种观点则认为:担保人对债务人而言,在其未承担担保责任之前,虽不享有债权,但担保人毕竟承担着财产损失的风险,极有转化为债权的可能。
而且,根据撤销权设立的宗旨,债权人在其债权设有担保时,因其债权不致于因债务人的行为受到损害,不必行使撤销权,这样,担保人的权益就无法得到法律上的保障,这对担保人是极不公正的。同时,《破产法》中赋予担保人在一定条件下的债权人地位,由此也可以认定担保人在特定条件下是能够行使撤销权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