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人才公寓的租赁对象为近3年内从长春市市区外引进到长春市市区企业工作且在市区无住房的高层次人才、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在企业新就业或自主创业且在市区无住房的高校毕业生。
(一)高层次人才是指根据《长春市高层次人才分类目录》,经我市认定的国内外顶尖人才、国家级领军人才、省级领军人才。
(二)产业发展急需紧缺人才是指我市相关产业、行业或岗位急需紧缺的各类专业人才,包括具有正高级、副高级、中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专业技术人才和具有高级技师、技师职业资格的技能人才。
(三)新就业或自主创业的高校毕业生是指毕业不满3年(含3年)且在长春市市区企业就业或自主创业的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毕业的博士研究生、硕士研究生、大学本科毕业生。
(四)引进人才除国内外顶尖人才和国家级领军人才外,至少与用人单位签订3年以上(含3年)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