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你所问到的问题,在我国刑法的规定上,未成年人犯罪和处罚的法定年龄界限是有着严格的规定的,绝对不能够突破。 我国《刑法》第十七条规定:“已满十六周岁的人犯罪,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六周岁的人,犯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毒罪的,应当负刑事责任。 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 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 。 根据我国刑法理论规定,未成年人犯罪的年龄阶段分为3个年龄阶段,分别是:1绝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这主要是指年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只要达到年满16周岁就应该对我国刑法规定的一切犯罪负刑事责任。2绝对不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这主要是指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只要未满14周岁的未成年人,触犯刑法规定的犯罪都不认为是犯罪。3相对负刑事责任年龄阶段,主要是指对我国刑法明文规定的故意、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 爆炸、投毒罪的规定的8种犯罪报刑事责任,主要考虑到这8种犯罪都是危害人身安全和公共安全的暴力性犯罪,在这个年龄阶段未成年人有辨别是非的能力,能够对自己的行为有清醒的认识,所以除此之外的任何犯罪都不负刑事责任。 在区分年满16周岁和14周岁的标准上是指以户籍上登记的出生日期为标准,已满16周岁指16周岁生日起第2天计算,16周岁生日的当天还是未满16周岁。14周岁也是同样的计算。 在未成年人犯罪的年龄阶段是绝对不能逾越的,体现了我们国家爱护未成年人,保护未成年人成长的政策,同时虽然年满16周岁应该负刑事责任,但是我国刑法还规定了已满十四周岁不满十八周岁的人犯罪,应当从轻或者减轻处罚。所有这些体现出我国刑法宽严相济的刑事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