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有约定履行地按约定,或者按实际履行地。没履行的按下面规定,看具体属于什么合同,决定地《民诉解释》第十八条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管辖。《民事诉讼法》 第二十三条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管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