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合同起诉地必须在签订地点吗?
合同起诉地并不一定在签订地点,有约定履行地按约定,或者按实际履行地。具体属于什么合同,决定起诉地,根据《民诉总则》第十八条合同约定履行地点的,以约定的履行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合同对履行地点没有约定或者约定不明确,争议标的为给付货币的,接收货币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交付不动产的,不动产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其他标的,履行义务一方所在地为合同履行地专。即时结清的合同,交易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合同没有实际履行,当事人双方住所地都不在合同约定的履行地的,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另外,根据《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三条 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属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二、各种不同的合同类型确定的起诉地是怎样的?
1、 对于买卖合同来说,有约定管辖地的则按照约定的进行,如果没有约定管辖地的但约定了交货地点的,则按照交货地点为合同纠纷的管辖地;
2、 如果合同实际履行的地点和合同中约定的地点不一样的,则按照实际履行的地点为管辖地;
4、 租赁合同的合同纠纷管辖地为租赁物所在地;
5、 贸易合同的合同纠纷管辖地为接受投资的一方的所在地;
6、 如果是在交易场所之内的证券合同,则合同纠纷管辖地为交易场所;如果交易场所之外的证券合同,则按照付款方所在地确定管辖地;
7、 保险合同纠纷:根据被告人的住所地、保险物的所在地为管辖地;如果保险物是运输物或者交通工具的,则按照被告人住所地或者该交通该工具的注册地、目的地、保险事故发生地为合同纠纷管辖地;
8、 票据纠纷:根据票据的支付地、被告人的住所地确定管辖地。票据支付地是指票据上记载的付款地址,如果票据上没有注明付款地址的,则按照付款人的住所地确定;
9、 运输合同纠纷:根据始发地、目的地或者被告人的住所地确定合同纠纷管辖地;
10、 不动产合同纠纷:根据不动产所在地确定合同纠纷管辖地。
以上就是我国法律上对于合同起诉地的相关规定,在司法实践中,应当严格按照上述规定的情况来确定起诉地,在提出起诉行为前,还需要按照司法机关的相关规定,提交相关证据,只有证据确凿的情况下才可以进行合法的判决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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