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关于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的后果是应该如何的这个问题,我的解答如下,
一、夫妻长期两地分居的后果
夫妻长期分居的危害有以下几点:
(一) 双方饱受相思之苦,容易引发不满;
(二) 因生理或心理的需要,为第三者提供机会;
(三) 容易产生互相猜疑,不信任影响夫妻感情;
二、夫妻长期分居的原因
夫妻长期分居的原因,可能是因工作、学习、感情等主客观原因,不能或不愿意经常在一起共同生活。
(一) 客观原因
1、 因为工作原因使得夫妻长期两地分居;
2、 因求学的原因使得夫妻长期两地分居;
3、 其他的客观原因;如一方刑事犯罪或子女求学一方需要照顾等;
(二) 主观原因
1、 因为夫妻感情不和,冷战而分居;
2、 因为第三者的原因使夫妻分居;
三、夫妻怎么才算分居
分居是指夫妻双方在继续维持其夫妻法律关系的情况下,停止共同生活,并各自建立属于自己的生活方式的状况。夫妻分居可以表现为仍然生活在同一屋檐下,但是分房居住;也可以表现为,双方完全在不同的两个地点居住。对于夫妻怎么才算分居,应当注意以下问题:
(一)分床不分房,难认定是分居
因为受到经济条件的限制,大多数的夫妻还只拥有一个住处,或者无力负担长期在外单独租房居住,因此夫妻感情不和后,同房不同床,各自分灶吃饭。在一方提讼离婚时,如果另外一方不承认分居事实,外加夫妻同居是纯属私人事务,他人很难为此作证,因此一般不予采信。
(二)夫妻异地居住,不一定是法律意义上的分居
有的夫妻因为就业、学习等的原因并不在一个地方生活,所以地理意义上的夫妻异地居住不一定是法律上说的分居,法律上的分居是以夫妻双方因为感情不和而不存在性生活的共同居住,互相不履行夫妻义务为标志。不过如果异地生活的夫妻相互间感情不和的,也可以构成法律意义上的分居,但是必须要有夫妻双方感情不和的书信等书证及其他证据来证明。
一旦构成法律上的分居,那么就可能产生离婚的法律后果,因为我国《婚姻法》第三十二条明确规定,因感情不和分居满二年的准予离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