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你好,这个问题无论在理论还是司法实务中都存在一定的争议。首先至今尚未发现有相关法律法规及司法解释对此作出了明确的规定,法律只是规定了承租人在同等条件下有优先购买权,却并没有规定有优先续租权;但有人据此认为承租人理所当然享有优先的续租权,这是对法律的一种学理解释方法(此种解释称之为当然解释)。(虽然本人赞同此种解释,但值得注意的就是此种解释并非权威解释。)另根据出租人在租赁合同到期后所赋有的通知义务来看,也应当是有的。但这也同样只是一种法律推理与解释方法。故对于此问题可以先看合同有无对这方面的约定,如有可照约定,如没有那你们可以对此进行协商,协商不成,可以。另需要特别注意的就是如你通过维护自己的权益,则必须及时,因为法律没有强制性的规定承租人享有这一权利,故无论你们有无约定,均不得对抗善意第三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