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关于上述的问题,解答如下, 不服再审怎么申诉?
申诉分两种:一是诉讼上的申诉,是指当事人、被害人及其家属或者知道案件情况的其他公民,认为人民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或裁定有错误,向人民或者人民检察院提出要求依法处理,予以纠正的行为。二是非诉讼上的申诉,是指公民或者企业事业等单位,因本身的合法权益问题不服行政部门的处理、处罚或纪律处分,而向该部门或其上级机关提出要求重新处理,予以纠正的行为。
诉讼上的申诉,申诉人申诉时,可以请律师给予帮助。民事案件和经济案件,还可以请律师担任代理人,代替申诉人申诉。对于非诉讼上的申诉,如果属于经济合同纠纷或者伤害赔偿等民事范围的问题,可用调解和仲裁方法解决的,根据律师法和民事诉讼法的规定,申诉人可以委托律师担任其代理人;对于其他问题的申诉,律师只能代写申诉书和提供法律、政策上的意见,却不能接受委托而担任代理人。
不服再审判决的结果,如果不是因抗诉启动的再审,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9条第1款第3项的规定,再审判决、裁定有明显错误的;你可以向人民检察院申请抗诉或者检察建议;如果是因对方当事人抗诉启动的再审你不服该再审判决,根据《审判监督程序的解释》你可以申请再审;
如果你是不服人民再审驳回的裁定,我国目前立法这点有缺陷,审判监督程序的人民立案决定权尚不受审判监督程序监督,当事人不能对驳回其再审申请的裁定申请再审,如果你没有真对原判决向人民检察院申请过抗诉或者检察建议,你可以根据《民事诉讼法》第209条第1款第1项的规定,再审申请被人民驳回的;的规定申请抗诉或者检察建议。
案件终审后,应该如何申诉再审
案件终审后,如果当事人对判决不服的,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向上一级申请再审;如果有《民事诉讼法》
第二百条
第一项、
第三项、
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如果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申请再审。
《民事诉讼法》
第一百九十九条当事人对已经发生法律效力的判决、裁定,认为有错误的,可以向上一级人民申请再审;当事人一方人数众多或者当事人双方为公民的案件,也可以向原审人民申请再审。当事人申请再审的,不停止判决、裁定的执行。
第二百零五条当事人申请再审,应当在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六个月内提出;有本法第二百条第一项、第三项、第十二项、第十三项规定情形的,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之日起六个月内提出。
第二百条当事人的申请符合下列情形之一的,人民应当再审:
(
一)有新的证据,足以推翻原判决、裁定的;
(
三)原判决、裁定认定事实的主要证据是伪造的;
(十
二)据以作出原判决、裁定的法律文书被撤销或者变更的;
(十
三)审判人员审理该案件时有,,枉法裁判行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