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农村医保到省医院住院报销,如果是医院,是30,具体还要看用的甲类药物和乙类药物的多少。报销分农村居民和城镇职工:
1、居民报销比例:镇卫生院报销60;二级医院报销40;医院报销30。
2、城镇居民,在一个结算年度内,发生符合报销范围的10万元以下的医疗费,医院起付标准为659元,报销比例为50上限为元;二级医院住院起付标准为300元,报销比例为55;一级医院不设起付标准,报销比例为60。
3、异地报销的,报销需要回老家(参保地),报销比例在35-65,根据医院级别而比例不同。扩展资料:注意事项:
1、参加了新型农村合作医疗保险的患者可凭本人有效证件、医疗卡,经确认身份后,在区内乡镇级普通门诊定点医疗机构可直接刷卡报销,在区内及区外市内定点医疗机构住院,出院结帐时可直接刷卡报销。
2、在市外2级及2级以上公立医院住院治疗的参保患者,应在出院后的3个月内,由参保人或其家属带医疗费用原始发票、住院医疗费用汇总明细清单、出院小结、门诊病历、医疗卡、患者身份证、户口簿、经办人身份证到区行政服务中心新农合窗口报销医药费用。
3、特殊病种门诊报销可持2级及2级以上定点医疗机构出具的病例以及相关检查、化验报告、医疗机构证明书等资料以及《新型农村合作医疗特殊病种门诊治疗审批表》向新农合业管中心提出申请,经审核批准后,其门诊医药费用可以列入新农合基金的报销范围,可按照住院报销标准以年度为单位进行报销。
4、因意外伤害的住院患者,出院后需要提交有户口所在村(居)签字盖章的意外伤害引发的原因确认证明以及医院的病案记录。对于无法提供有效证明及记录的,不予受理。一旦经过新农合调查、审核之后,一旦属实则予以报销。如果责任是由第三方负责的,是不予报销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