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租房即公共租赁住房,是国家提供政策支持,各种社会主体通过新建或者其他方式筹集房源、专门面向中低收入群体出租的保障性住房,是一个国家住房保障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公共租赁住房不是归个人所有,而是由政府或者公共机构所有,用于低于市场价或者承租者承受起的价格,向新就业职工出租,包括一些新的大学毕业生,还有一些从外地迁移到城市的工作的群体。我国《公共租赁住房管理办法》第三条规定,申请公共租赁住房,应当符合以下条件:
第
一、在本地无住房或者住房面积低于规定标准;
第
二、收入、财产低于规定标准;第
三、申请人为外来务工人员的,在本地有稳定就业达到规定年限。具体条件以直辖市和市、县级人民政府住房保障主管部门根据本地区实际情况确定,报本级人民政府批准后实施并向社会公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