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一、驾驶证和身份证一起丢失,为了保证驾驶员的利益不受侵害,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1、及时在有影响力的报纸,媒体上刊登身份证和驾驶证丢失声明,公告丢失的证件名称,号码,地点及声明作废,保留好声明的证据材料,防止将来维权使用。
2、及时向户籍公安户籍机关申请补办新的身份证,向驾驶证所属公安交警车管机关申请补办新驾驶证。
二、驾驶证和身份证丢失,被别人捡到拿去处理交通违章扣分的情况下,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维权:
1、假如在本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被别人拿去处理违章扣分,可以携带相关证明材料向交警机关申诉,请求撤销处罚决定。
2、驾驶证和身份证丢失,假如被被别人拿去处理违章扣分,对自己造成一定的损失,可以人民提起侵权诉讼。
3、如果发现别人用自己丢失的驾驶证处理交通违章消分,可以到交警部门查询处理违章的系统记录,追查违章车辆的车主信息,每本驾驶证都有唯一编号,并实行了计算机溯源管理,如果驾驶人驾驶证丢失后申请补领了新驾驶证,原驾驶证及编号将在驾驶证管理系统中被标注为失效,交警车管机关可以判断是否被冒用。
三、根据《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公安部第123号令规定:驾驶证是国家公安交警车管机关核发给驾驶员合法驾驶机动车上路的资格证件,原则上是仅限驾驶员本人使用。假如驾驶证丢失补办后又找到旧的驾驶证,而且有证据证明是驾驶证持有人故意拿给他人去处理交通违章消分的,驾驶证持有人要承担法律责任和处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