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对于您提出的问题,我的解答是,
1、全国各地由保监局指导、地方保险行业协会具体承办,各财产保险公司纷纷在共同签署机动车辆保险理赔服务标准。标准的出台结束了机动车辆保险理赔缺乏统一标准的历史,保险公司和投保人在车险理赔服务问题上有了统一的认识,同时,车险理赔服务也有规可循。标准明确了各保险公司理赔服务的基本准则,规定了各保险公司必须共同遵守的车险理赔统一标准,包括接待报案、现场查勘、理赔时效等多个方面。看看多年来机动车辆保险理赔服务一些问题的产生就不难发现,由于各保险公司理赔标准不统一,广大车险消费者就会感到难以适应。目前各地制定并出台的机动车辆保险理赔服务标准,目的就是使保险理赔真正做到公平、公正、透明,让广大消费者明明白白消费,从根本上解决“投保容易理赔难”的问题。
2、其实,机动车辆保险理赔服务统一标准也是保险诚信经营的一个重要组成部分。保险作为金融领域中一个特殊的服务行业,诚信是行业的立业之本,也是行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基石,只有把维护广大被保险人的根本利益作为行业的重中之重,才能真正提升保险行业的社会形象,促进行业的可持续发展。机动车辆保险在我国是一个地域性很强的险种,道路、交通、地势、人文等都不时地影响着保险公司的理赔服务,各地区只有根据自身的特点,发挥本地的优势,才能满足不同客户差异化的服务需求。机动车辆保险理赔服务统一标准的实施,无疑在帮助各保险公司提高理赔质量,加强社会监督上迈出了重要的一步。这不仅将成为机动车辆保险市场进一步加快发展的助推器,未来,随着越来越多险种统一的行业理赔服务标准的推出,也将会有更多的社会公众走进保险这个大家庭,驾驶者才将真正做到安心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