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针对您的公司因客观原因解除劳动合同问题解答如下,
1.属于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2.
第一,如果公司有其它岗位的,与员工协商是否同意调岗。如果员工同意,那么做好转岗手续。如果员工不同意,并且主动提出离职,请填写离职申请书,员工签字。如果员工不同意并且要求赔偿。那走赔偿流程。
3.11月员工没有工作,对于没有办理离职的员工,只须发放最低保证工资就是最低工资的70%。非因劳动者原因造成单位停工、停产在一个工资支付周期内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超过一个工资支付周期的,若劳动者提供了正常劳动,则支付给劳动者的劳动报酬不得低于当地的最低工资标准;用人单位没有安排劳动者工作的,应当按照不低于本市最低工资标准的70%支付劳动者基本生活费。
4.公司应支付经济补偿金。
第一确认员工在公司的工作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不满半年按0.5个月计算,超过半年不满1年,按1个月计算,
第二计算员工前12个月的平均应得工资。赔偿标准:平均应得工资应支付的月数。